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92 第一金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3/04/24 發言時間 15:53:33
發言人 葉仲惠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3111111
主旨 公告修正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召集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3/04/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30號(第一銀行總行大樓22樓大禮堂)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總經理報告本公司102年度營業概況。
(二)審計委員會報告本公司102年度決算查核經過。
(三)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
     過一定比率之相關法令宣導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告,謹請  承認案。
(二)本公司102年度盈餘分派,謹請  承認案。
三、討論事項
(一) 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謹提請  公決。
(二)修正「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謹提請  公決。
(三)修正「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謹提請  公決。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
    其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本公告為之,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如有疑問者,
    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處股務代理部洽詢。
    電話:(02)23481137~23481141。
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
  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副知本
  公司,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
三、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
  請核准,並副知本公司。
四、本公司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03年5月21日至103年6月17日止
    ,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
    依其相關說明投票,[網址:www.stockvo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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