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92 第一金 公司提供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3/10/20 | 發言時間 | 17:56:19 | 發言人 | 林漢奇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231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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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代子公司第一金人壽公告遭金管會裁罰案 | ||||
| 符合條款 | 第 | 3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3/10/20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3/10/20 2.違規情形:金管會公告針對第一金人壽未依保險法第145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各 種準備金提存辦法」(下稱「準備金辦法」)規定計提未滿期保費準備金及特別準備金, 而致102年底該等準備金有提存不足情形,與「準備金辦法」第15條規定最低未滿期保 費準備金及第18條特別準備金未符,雖已於103年1月修正準備金提存作業,惟102年底 實際提存金額確實有短少之現象,依保險法第171條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 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 4.預計改善措施:第一金人壽已就相關改善計畫落實執行中。 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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