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92 第一金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6/12/29 發言時間 18:51:40
發言人 廖美祝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3111111
主旨 代子公司第一銀行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處案之說明
符合條款 39 事實發生日 106/12/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12/29
2.違規情形:
金管會公告第一銀行因慶富集團授信案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
1項規定,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3.罰鍰金額:新臺幣1,000萬元整。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
因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第一銀行新臺幣1,000
萬元罰鍰。
5.預計改善措施:已檢討並依規定辦理改善中。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