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92 第一金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3/30 發言時間 12:06:29
發言人 李淑玲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3111111
主旨 代子公司第一金人壽公告遭金管會裁罰
符合條款 39 事實發生日 110/03/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3/30
2.違規情形:金管會於辦理業務檢查時,發現第一金人壽有違反保險相關法令規定之
情事,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5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120萬元,並依同法第149條
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3.罰鍰金額:新臺幣120萬元整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核處罰鍰計新臺幣120萬元整及予以糾正。
5.預計改善措施:已就相關改善計畫落實執行。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110/3/29公告辦理,本公司於110/3/30
知悉,本裁罰案目前僅公告於金管會網站,尚未收到裁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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