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903 遠百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4/01 發言時間 17:50:56
發言人 倪候昆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381-6155
主旨 本公司背書保證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 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規定
符合條款 22 事實發生日 102/04/0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4/0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6643917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192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946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138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246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配合經濟部公告商品(服務)禮券發行人之履約保證責任,
與太平洋崇光百貨(股)公司相互連帶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0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52103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到期即自動解除背書保證責任
(2)日期:
103年3月31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41609793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886777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68.0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0.2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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