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903 遠百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5/05 發言時間 11:49:22
發言人 湯治亞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381-6155
主旨 澄清5月3日工商時報B5版報導內容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5/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5/05
2.公司名稱: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5版
6.報導內容:遠百昨日董事會決議2013年度配息1.5元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該報導內容為誤植,正確為本公司3月28日董事會通過擬每股配發現金股利
          1.15元及股票股利0.2元。5月2日太流董事會通過擬每股配發股票股利
          12.1元。5月2日SOGO董事會通過擬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5元。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3月28日及5月2日發佈遠百、太流及SOGO之股利訊息。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