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903 遠百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2/14 發言時間 11:21:45
發言人 湯治亞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77278168
主旨 有關花蓮遠百舊大樓新聞報導說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7/02/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2/14
2.公司名稱: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報
6.報導內容:花蓮遠百舊大樓受地震損害後續處理事宜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一、春節將屆之際,為消除民眾安全疑慮,並秉持敦親睦鄰之初衷,遠東百貨
   已決定排除萬難,年後在縣府指導下,立即拆除因地震受損之花蓮遠百
   舊大樓。
二、本公司2月13日上午原已與花蓮縣政府溝通,可先進行臨時安全措施,
   並於2月21日起會同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赴現場會勘;待取得鑑定結
   果後,本公司定將遵從專家決定,兼顧民眾安全與股東權益,盡速做最
   妥善的處理。詎料當天下午收到縣府公文,要求30日之內將該大樓拆除
   完成,鄰近民眾也要求盡快處理。
三、遠東集團向來配合地方發展,遵守國家法令,早自民國62年起即響應政府
   開發東部政策,長期深耕花蓮,積極投資建設。此次與花蓮鄉親同遭震
   災,願共體時艱,攜手合作,重建家園,帶動民生經濟繁榮發展,企盼
   早日恢復花東觀光盛況。
9.其他應敘明事項:花蓮遠百舊大樓目前閒置未對外營業,故對遠百財務及業務皆
   無重大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