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905 三商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11/14 發言時間 15:28:08
發言人 王志華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5031111#5306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事宜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6/11/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1/14
2.減資緣由:因有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離職,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60,000元
4.消除股份:6,000股
5.減資比率:0.0008%
6.減資後股本:7,654,617,49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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