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905 三商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7/07/31 發言時間 16:41:16
發言人 王志華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5031111#5306
主旨 代子公司三商家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 通過解除董事之競業禁止案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7/07/31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7/07/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陳翔玢董事
  陳翔立董事
  邱光隆董事
  陳瑞杏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子公司三商家購(股)公司董事,如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三商家購(股)公司
  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相關職務,在無損及利益之前提下,解除董事競業
  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子公司三商家購(股)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邱光隆董事兼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上海商富商貿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市普陀區長壽路393號三層部分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民生用品及飲品零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