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905 三商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7/10/26 發言時間 16:31:39
發言人 王志華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5031111#5306
主旨 代子公司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分割及減資案向債權人公告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7/10/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0/26
2.公司名稱: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5條第6項、公司法第281條及第319條準用第73條第2項
  之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向債權人分別通知及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業經民國107年10月26日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
     將外食事業部之相關營業分割移轉予拿帕里股份有限公司,同時辦理減資新台幣
     300,000,000元,銷除股份30,000,000股,分割及減資基準日暫定為108年1月1日
     。自分割基準日起,所分割讓與之外食事業部相關營業、資產及負債均由拿帕里
     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概括承受。
  (2)除向各債權人通知外,特此公告。債權人對本分割案及減資案如有異議,請於
     107年10月27日至107年11月27日,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
     郵戳日為憑)向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表示異議,逾期即視為無異議。郵寄地址為:
     台北市建國北路二段145號11樓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服務部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