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908 特力 公司提供
序號 9 發言日期 106/12/15 發言時間 19:38:43
發言人 林素玲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1-58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簽署不動產租賃契約
符合條款 10 事實發生日 106/12/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12/1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采旺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民國106年12月26日起至111年12月25日止,
租期屆滿承租人得以向出租人請求續租五年。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23號特力廣場大樓不動產租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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