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908 特力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3/23 發言時間 16:55:56
發言人 林素玲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1-5888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召開107年股東常會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7/03/2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23號6樓(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6年度營業報告案。
(2)監察人審查106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3)106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6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5/2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19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數百分之1以上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一股東
以一項為限,所提議案以300字為限。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訂於107年5月15日
起至107年5月25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受理處所:台北市內湖
區新湖三路23號6樓 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並如有股東逾公司
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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