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908 特力 公司提供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08/06/18 | 發言時間 | 18:23:46 | 發言人 | 林素玲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8791-5888 |
|---|---|---|---|---|---|
| 主旨 | 代重要子公司『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股東會決議 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 ||||
| 符合條款 | 第 | 2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8/06/18 |
|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李麗秋董事、何湯雄董事、何采容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何湯雄董事:中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李麗秋董事:中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何采容董事:中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特欣機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