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908 特力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3/21 發言時間 18:03:01
發言人 林素玲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1-5888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 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符合條款 14 事實發生日 111/03/2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1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現金新台幣0.828358元,
共計配發新台幣82,835,784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上述盈餘分配案,俟本(111)年股東常會承認通過後,擬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息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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