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908 特力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4/02/27 發言時間 19:10:34
發言人 林素玲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1-5888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 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符合條款 14 事實發生日 114/02/2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27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現金新台幣1.37142857元,
共計配發新台幣 96,000,000 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上述盈餘分配案,俟本(114)年股東常會承認通過後,擬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息基準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