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911 麗嬰房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8/17 發言時間 16:18:40
發言人 張育韶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87976699-1222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L.E. Capital Enterprise Co., Ltd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準則第二十二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辦理公告
符合條款 23 事實發生日 109/08/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8/17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上海麗積教育器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72,87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45,35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營運資金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45,35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16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