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911 麗嬰房 公司提供
序號 8 發言日期 112/03/23 發言時間 17:49:45
發言人 蔡明錡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87976699-1206
主旨 更正112年3月23日發布重大訊息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2/03/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3/23
2.公司名稱: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誤植112年3月23日序號6重訊主旨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2年3月23日序號6重訊主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主旨為「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東常會召開日期」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主旨為「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情形」
9.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