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04 豐達科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4/01/23 發言時間 18:06:20
發言人 李家駒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50-8868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催繳公告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4/01/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4/01/23
2.公司名稱:豐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認股繳款期限業於
104年01月23日下午3時30分截止,惟有部分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
股款,特此催告。
8.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04年01月26日
至104年02月26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前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新竹分
行及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滿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入
繳款股東之集保帳戶。
9.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