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06 晶豪科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12/22 發言時間 10:04:02
發言人 吳鴻基 發言人職稱 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3-5781-970
主旨 應證交所要求澄清105年12月22日經濟日報之新聞內容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12/2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12/22
2.公司名稱:晶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法人預期,晶豪科第4季在MCP需求熱絡帶動,季營收可望較第3季成長個位數
百分點水準。
晶豪科今年前三季每股純益為1.41元,預料全年每股純益挑戰1.8~1.9元。
7.發生緣由:該篇報導非本公司之新聞發佈,報導純屬媒體臆測及推論,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