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08 大立光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4/26 發言時間 10:38:58
發言人 林恩平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4-36002345
主旨 大立光電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31 事實發生日 102/04/26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3版
2.報導日期:102/04/26
3.報導內容:
工商時報報導:第2季營收成長率預估
應該有5%至10%的水準..(後略)。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以上報導數據皆為法人
的善意臆測。有關每股純益的實際數據,以日後
公司依規定定期公告供投資人為參考依據。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