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08 大立光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4/08/06 發言時間 16:17:37
發言人 林恩平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4-36002345
主旨 大立光電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4/08/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4/08/06
2.公司名稱: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及財訊快報
6.報導內容:
財訊快報:公司..8月業績與7月持平..(後略)
經濟日報報導:大立光主動以電話通知所有媒體記者,
對第3季轉趨保守
7.發生緣由:本公司並未主動向所有媒體記者說明
8月及第3季營收數據,有關實際數據
仍以日後公司依規定公告為準。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