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08 大立光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2/15 發言時間 09:19:33
發言人 林恩平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4-36002345
主旨 大立光電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02/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2/06
2.公司名稱: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
經濟日報報導:(前略)法人估計,本季大立光營收失守
百億關卡,季減可能達四至五成..(後略)。
7.發生緣由:本公司並未提供財務預測等資訊。
有關營收與每股純益的實際數據,
以日後公司依規定公告為準。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