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10 華立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8/03/22 發言時間 16:45:37
發言人 黃露慧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5-2087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8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8/03/2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3/22
2.公司名稱:華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經商字第10402413890號函、經商字第10402427800號函及
公司法與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擬分派108年度董事酬勞分派比率
預提為稅前淨利1.15%;員工酬勞分派比率預提為稅前淨利11%。
本案業經108年3月22日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通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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