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10 華立 公司提供
序號 6 發言日期 108/03/22 發言時間 16:46:43
發言人 黃露慧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5-2087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7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8/03/2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3/22
2.公司名稱:華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0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本公司章程第20條規定及107年3月26日董事會決議,
   107年度董事酬勞分派比率為稅前淨利1.15%;員工酬勞分派比率為
  稅前淨利11%,故擬分派董事酬勞新台幣21,760,000元,
  員工酬勞新台幣208,144,000元。
2.上述決議金額與107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