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10 華立 公司提供 |
| 序號 | 6 | 發言日期 | 108/03/22 | 發言時間 | 16:46:43 | 發言人 | 黃露慧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特別助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15-2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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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7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 | ||||
| 符合條款 | 第 | 5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8/03/2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8/03/22 2.公司名稱:華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0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本公司章程第20條規定及107年3月26日董事會決議, 107年度董事酬勞分派比率為稅前淨利1.15%;員工酬勞分派比率為 稅前淨利11%,故擬分派董事酬勞新台幣21,760,000元, 員工酬勞新台幣208,144,000元。 2.上述決議金額與107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