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10 華立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4/14 發言時間 17:58:37
發言人 黃露慧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5-2087
主旨 公告本公司因應新型冠狀病毒防疫作業, 變更109年度股東會開會地點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9/04/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4/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5/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前金區六合二路279號(華園飯店 1樓竹林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
2.108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108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108年度背書保證情形。
5.108年度資金貸與他人情形。
6.108年度大陸投資概況。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108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3.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3/3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5/28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票最後買進日為109年3月25日,最後過戶日為109年3月29日,因最後過戶日
     適逢例假日,故請提前於109年3月27日營業日辦理股票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
     以最後過戶日109年3月29日郵戳日期為憑。

(2)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及受理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項:
    (A)提案資格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B)提名資格: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董事會亦得
   提出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本次股東常會擬選任董事應選
   名額9名(含獨立董事應選名額 3名)。股東提名人數超過董事、獨立
   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董事、獨立董事人選不符合法定資格者,不列入
   候選人名單。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等資料、
   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取得專業資格條件並具備五年以上工作經驗之
   相關證明文件、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
   文件;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
   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

  (C)受理提案及提名日期:民國109年3月20日起至民國109年3月30日止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9年3月30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D)受理處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35號10樓(本公司財務部)。

(3)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09年4月28日
     至109年5月25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