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10 華立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8/02 發言時間 13:53:50
發言人 黃露慧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5-2087
主旨 公告本公司與兆豐銀行等7家銀行簽訂聯貸案合約
符合條款 10 事實發生日 111/08/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8/02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兆豐銀行等7家聯合授信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5年。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5年期新台幣伍拾億元聯合授信案。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穩定中長期營運資金。
10.具體目的:償還既有金融借款及充實中期週轉資金。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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