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10 華立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9/28 發言時間 17:51:52
發言人 黃露慧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5-2087
主旨 代子公司國軒電力公告簡易合併案債權人通知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1/09/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9/28
2.公司名稱:國軒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子公司國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國軒電力股份
有限公司100%股權
5.發生緣由:
(1)為促進企業整合,國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於民國111年9月28日
董事會決議,通過持股100%之子公司國軒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簡易合併案,
合併後國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國軒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
合併基準日另授權董事長於國軒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發電業執照後另行訂定。
依照公司法第75條之規定,國軒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之一切權利義務,
自合併基準日起,悉由存續公司國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

(2)國軒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國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之子公司,
乃依照企業併購法第19條規定進行簡易合併,係為組織重組,對股東權益並無影響。

6.因應措施:國軒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人就此合併案如有任何異議者,
請自111年9月28日起至111年10月28日止之期間內,檢附債權證明文件
(就此合併案提出異議之債權人,對所主張之債權應負舉證責任)以書面方式
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郵寄地址為新竹市東區東光路55號8樓之2)
向國軒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表示異議,逾期視為無異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