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10 華立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4/03/12 發言時間 17:08:04
發言人 黃露慧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5-2087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4/03/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3/12
2.公司名稱:華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0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依據本公司章程第20 條規定及113 年3 月14 日董事會決議,113 年度董事酬
勞分派比率為稅前淨利1.15%;員工酬勞分派比率為稅前淨利9%,故擬分派
董事酬勞新台幣32,866,000 元,員工酬勞新台幣257,211,000 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