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16 嘉晶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4/11 發言時間 11:33:50
發言人 范桂榮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632255
主旨 澄清105年4月11日之媒體相關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04/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4/11
2.公司名稱:嘉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C1版。
6.報導內容:漢磊投控執行長表示,今年營收可望年增2倍以上,
1月公司自結盈餘1000萬元,EPS為O.05元.........」。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本公司並未對外發佈財務預測,有關本公司營運相關訊息
請以本公司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料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