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17 奇鋐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1/17 發言時間 16:38:09
發言人 陳易成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8157612
主旨 更正12月資金貸與明細表中實際動支金額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01/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1/17
2.公司名稱: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12月資金貸與明細表中,子公司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對東莞
市興奇宏電子有限公司之資金貸與於12/19已全數收回,因此實際動支金額應為0元誤
植為88,539仟元;特此更正。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更正。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