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17 奇鋐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11/26 發言時間 14:23:51
發言人 陳易成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8157612
主旨 代子公司奇宏電子(深圳)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臺 幣三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以上。
符合條款 22 事實發生日 110/11/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1/26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集團關係企業(皆為本公司間接投資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562,00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969,084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4,71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273,79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07,429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取得銀行借款額度人民幣柒仟萬,由集團關係企業奇宏電子
(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市興奇宏電子有限公司共同擔保。
(1)公司名稱:東莞市興奇宏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集團關係企業(皆為本公司間接投資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562,00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20,167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48,24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68,407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99,16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東莞市興奇宏電子有限公司取得銀行借款額度人民幣捌仟萬,由集團關係企業奇宏電子
(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興奇宏科技有限公司、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共同擔保。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48,24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27,56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銀行授信契約到期並還款後,解除背書保證。
(2)日期:
銀行授信契約到期,償還借款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3,182,60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1,003,90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94.95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0.5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為:
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NTD 514,105
東莞市興奇宏電子有限公司:NTD 734,140

二、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為:
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NTD 1,246,555
東莞市興奇宏電子有限公司:NTD 81,010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