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17 奇鋐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5/03/12 發言時間 10:30:36
發言人 陳易成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8157612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5/03/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3/12
2.公司名稱: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奇鋐越南廠將在今年中起陸續加入投產行列,法人相信今年營收至少年增
二成以上...」等報導。
7.發生緣由:
(1)報導中所述之今年營收至少年增二成以上,均為媒體或法人之推測,並非本公司所發
布之財務預測或資訊。
(2)本公司一切資訊均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並請以公司正式公告為依據。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