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18 隆銘綠能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8/09/04 發言時間 20:53:35
發言人 洪榆舜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243-1188
主旨 本公司配合彰化地方法院協助調查事宜
符合條款 19 事實發生日 108/09/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9/04
2.發生緣由:本公司配合彰化地方法院於108年09月04日至本公司協助案由的說明。
3.因應措施:
(1)本公司基於誠信及資訊公開原則,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
(2)本公司於調查過程中全力配合並提供一切必要資料。
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