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18 隆銘綠能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8/10/30 發言時間 18:28:21
發言人 洪榆舜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243-1188
主旨 本公司對子公司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達公告達標準
符合條款 22 事實發生日 108/10/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10/30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同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子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對子公司工程合約履約保證函之保證人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382,58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796,956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39,106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42,15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對子公司承攬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新建統包合約履約保證函之保證人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970,98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753,127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346.66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