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18 隆銘綠能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1/09 發言時間 16:23:58
發言人 溫雅貴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501-5778
主旨 (代)本公司五名董事彭國倫、溫雅貴、林駿宏、陳儀潔、劉兆生 撤銷自行召集112年02月10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2/01/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1/06
2.公司名稱: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五名董事自行召集112年1月6日董事會決議撤銷此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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