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18 隆銘綠能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2/06/27 發言時間 09:52:04
發言人 陳韋凌 發言人職稱 總管理處副理 發言人電話 (02)8501-5778
主旨 更正本公司111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重分類部分會計科目)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2/06/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6/27
2.公司名稱: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第四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滿兩年於112年9月16日時,債權人皆得請求買
 回,基於保守原則,自111年9月17日起將可轉換公司債全數重分類列為流動負債,惟
 其並非表示於未來一年內將全數償還負債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會計師查核報告意見段、個體資產負債表、財報附註、重要
 會計項目明細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段/第三頁
 (2)流動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7,106千元/第七頁
 (3)非流動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81,408千元/第七頁
 (4)非流動負債: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非流動 7,070千元/第七頁
 (5)非流動負債:應付公司債 341,292千元/第七頁
 (6)金融商品:金融資產-流動 28,470千元/第二十一頁
 (7)金融商品:金融資產-非流動 81,408千元/第二十一頁
 (8)借款:應付國內轉換公司債一年內到期部份 0千元/第二十六頁
 (9)非衍生金融負債:12個月以內固定利率工具 0千元/第四十頁
(10)非衍生金融負債:1-3年固定利率工具 350,000千元/第四十頁
(1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非流動 明細表六/第五十三頁
(12)按攤銷後成本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明細表 明細表三/第五十六頁
    流動活期存款-短期借款擔保、受限制使用之存款 8,035千元
    非流動活期存款-公司債保證 81,408千元
(13)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非流動明細表 明細表六/第五十九頁
    期初餘額-非流動 455千元 期末餘額-非流動 7,070千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段/第三頁
 (2)流動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08,514千元/第七頁
 (3)非流動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0千元/第七頁
 (4)流動負債: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7,070千元/第七頁
 (5)流動負債: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或執行贖回權公司債 341,292千元/第七頁
 (6)非流動負債: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非流動 0千元/第七頁
 (7)非流動負債:應付公司債 0千元/第七頁
 (8)金融商品:金融資產-流動 109,878千元/第二十一頁
 (9)金融商品:金融資產-非流動 0千元/第二十一頁
(10)借款:應付國內轉換公司債一年內到期部份 341,292千元/第二十六頁
(11)因第四次轉換公司債發行滿兩年時,債權人皆得請求買回,合併公司基於保守原則
    ,自民國111年9月起將上述可轉換公司債全數列為流動負債,惟其並非表示於未來
    一年內將全數償還負債/第三十頁
(12)非衍生金融負債:12個月以內固定利率工具 350,000千元/第四十頁
(13)非衍生金融負債:1-3年固定利率工具 0千元/第四十頁
(14)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明細表六/第五十三頁
(15)按攤銷後成本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明細表 明細表三/第五十六頁
    流動活期存款-短期借款擔保、受限制使用之存款、公司債保證 89,443千元
(16)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明細表 明細表六/第五十九頁
    期初餘額-非流動 455千元 期末餘額-流動 7,070千元
9.因應措施::重新上傳111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會計師查核報告意見段、個體資產負債表、
 財報附註、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至財務報告更(補)正專區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僅為重分類部分會計科目之調整,對損益金額無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