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18 隆銘綠能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11/01 發言時間 15:52:47
發言人 林欣怡 發言人職稱 會計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501-5778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度第2次私募普通股於繳納期間未收足股款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3/11/0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11/01
2.公司名稱: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113年10月18日通過私募普通股繳款截止日原
 為113年10月31日,因受颱風影響順延至今日金融機構營業日11月1日
6.因應措施:因股款未於截止日前收足,本次私募普通股暫緩重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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