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21 鴻名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5/03/22 發言時間 15:41:52
發言人 林冠宇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68-268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5/03/2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遠見領袖中心VLC01室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61號1樓)
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一)
     1.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二.報告事項
     1.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買回本公司股份執行情形報告
     5.其它報告
  三.承認事項
     1.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四.討論事項(二)
     1.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案
  五.選舉事項
     1.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六.討論事項(三)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七.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
  八.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1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1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5年4月8日起至105年4月18日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5年4月18日下午五時前
﹝郵寄者請於105年4月18日下午5時前寄達,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投管部,地址:台北市東興路59號6樓,電話:02-8768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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