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21 鴻名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4/25 發言時間 10:55:55
發言人 林冠宇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68-2688
主旨 澄清106年4月25日經濟日報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4/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4/25
2.公司名稱: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3版
6.報導內容:「....今年二大事業年成長都在兩位數。....系統整合事業群
 總經理表示....預估第2季會比第1季好,今年可望逐季成長。」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申報公開資訊觀測站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並未提供財務預測等資訊,且相關財務與業務訊
 息,皆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特此說明及澄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