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21 鴻名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1/11 發言時間 14:52:15
發言人 林冠宇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68-2688
主旨 補充更正公告本公司109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書附註揭露事項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01/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1/11
2.公司名稱: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9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附註七、附註八、
 附註十三內容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09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揭露事項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一)財報第15頁/(六)短期借款109.9.30利率區間1.07% ~ 2.63%
 (二)財報第29頁/3.租賃第三段/截至民國一○九年九月三十日、一○八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及九月三十日止租賃負債餘額分別為25,007千元、23,730千元及
     24,503千元。
 (三)財報第30頁/八、質押之資產/定期存款109.9.30質押14,000千元。
 (四)財報第31頁/資金貸與他人利率區間
     本公司貸與香港展昇1.5%
     捷昇科技貸與裕利國際1.5%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一)財報第15頁/(六)短期借款109.9.30利率區間1.14% ~ 1.50%
 (二)財報第29頁/3.租賃(3)及(4)將ILOFA與主要管理階層-其他分別揭露。
 (三)財報第30頁/八、質押之資產/定期存款109.9.30質押15,000千元。
 (四)財報第31頁/資金貸與他人利率區間
     本公司貸與香港展昇1.5%-2.00%
     捷昇科技貸與裕利國際1.5%-2.00%
9.因應措施:更正資訊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