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21 鴻名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3/12 發言時間 18:10:58
發言人 黃小菁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68-2688
主旨 修正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之111年度盈餘分配表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3/03/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12
2.公司名稱: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盈餘分配時,未將庫藏股註銷之保留盈餘影響數列入當年度
 未分配盈餘之減項,致112年期初未分配保留盈餘(即111年期末未分配保留盈餘)及
 法定盈餘公積有誤,故於以修正。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1年度盈餘分配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8,418,815)元
 減:註銷庫藏股:0元
 可供分配盈餘:409,795,138元
 期末未分配盈餘:342,672,138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8,166,721)元
 減:註銷庫藏股:(2,520,953)元
 可供分配盈餘:407,526,279元
 期末未分配盈餘:340,403,279元
9.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提報113年股東會承認。
10.其他應敘明事項:111年度股利分配金額未異動,不影響股東權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