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08/07/11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於民國108年06月12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案,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
118,193,193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1,181,931,930元。該減少資本案業奉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 108年07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2152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復經經濟
部108年07月26日經授商字第1080109947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現金減資換
發新股作業計畫書」亦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8年08月01日臺證上一字
第1080013707號函准予辦理。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295,482,983股,每
股面額為新台幣(以下同)10元,共計2,954,829,830元。
二、本次現金減資1,181,931,93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118,193,193股,用以健全資本
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
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40%。
三、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600股(即每仟股減少400股),每股退還
新台幣4元,總計銷除股份118,193,193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
現金減資換股停止過戶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
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計算折付現金 (抵繳集
保劃撥戶轉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 ),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
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四、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8年09月05日,並自108年09月06日開始全面換發新股票
(無實體發行)。
2.減資股票(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8年08月28日。
3.減資股票(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8年08月31日(因最後過戶日108年08月31日適
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於108年08月30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止前駕臨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08年08月3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4.減資股票(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08年08月29日起至108年09月05日止。
5.減資股票(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8年09月01日起至108年09月05日止。
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期:108年09月06日。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8年09月12日。
8.本次換發之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五、換發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
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其儘速辦理過戶)
,請於民國108年08月31日前將持有之股票舊票、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
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手續。
3.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民國
108年09月06日)後,股東持現股之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
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4.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
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7號B2,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電話:(02)2702-3999。
六、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民國108年09月12日,以匯款或郵寄「禁止背書轉讓」
支票方式發放,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
七、本案款項之給付係奉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而非盈餘分配,非本
國股東收到現金退還股款時,應徵詢各國稅務機關意見並依照股東所在地國家稅法
規定依法申報。
八、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8/09/05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9/0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9/05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08/09/06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77,289,790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