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23 信邦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6/10 發言時間 13:21:59
發言人 張集州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6989999
主旨 信邦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 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公告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6/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6/10
2.公司名稱: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二款辦理,委託金融機
構代收價款,並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
價款合約書,且於訂約之日起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公告
8.因應措施:
(1)訂約日期: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103/06/10
             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103/06/10
(2)代收價款銀行:台北富邦銀行敦南分行
(3)專戶存儲銀行:台北富邦銀行龍江分行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