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23 信邦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7/07/27 發言時間 17:47:30
發言人 張集州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6989999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北京信邦同安電子有限公司公告 董事會重大決議案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7/07/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7/27
2.公司名稱:北京信邦同安電子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北京信邦同安電子有限公司組織架構調整為北京信邦同安電子
股份有限公司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考量信邦集團未來發展趨勢規畫及透過股權激勵政策以穩定及吸引更多優秀人才,
由本公司於大陸地區子公司北京信邦同安電子有限公司進行組織架構調整案。
(2)為因應北京信邦同安電子有限公司預計進行組織架構調整案,故擬與北京信邦電
子有限公司進行股權結構調整。
股權結構變更前,
由母公司「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100%轉投資公司北京同安及北京信邦。
股權結構變更後,
由母公司「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100%轉投資公司北京同安,
再由北京同安100%投資公司北京信邦。
(3)為配合本次北京信邦同安電子有限公司組織架構調整案,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依據法令、主管機關意見、客觀環境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