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24 憶聲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3/28 發言時間 17:58:46
發言人 孫逸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515494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03/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3/28
2.公司名稱: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董事會照案通過:
案由(一):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承認案。
案由(二):101年度彌補虧損案。
案由(三):102年度股東常會召開相關事宜。
案由(四):101年度會計師公費決議案。
案由(五):本公司2013年上半年銀行融資及展期案。
案由(六):本公司為子公司背書保證案。
案由(七):「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案由(八):本公司資金貸與杏園控股公司案。
案由(九):依據內控自行檢查出具10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承認案。
案由(十):子公司深圳華憶科技公司執行長任命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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