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24 憶聲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4/15 發言時間 16:57:34
發言人 孫逸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515494
主旨 公告董事會重大決議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04/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4/15
2.公司名稱:憶聲電子(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董事會照案通過:
(1)本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倍適得電器公司新台幣2,500萬元。
(2)本公司向上海銀行申請融資額度。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