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24 憶聲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2/05/29 發言時間 19:43:10
發言人 孫逸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515494
主旨 代子公司ACTION ASIA LIMITED從事大陸投資公告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2/05/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5/29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4,000,000;每單位美金1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上海馬新憶科技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USD15,000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USD4,000 仟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生產數位電視機、數位錄放設備及軟體產品、銷售自產產品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人民幣102,618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人民幣-7,325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USD15,000仟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之子公司轉投資公司
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投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否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 年 月 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3.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4條第3
項規定,得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擬追認後補行
公告董事會通過日期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23.監察人承認日期:
1.民國 年 月 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3.待監察人承認後補行公告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NT2,402,163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85%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33%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60%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NT2,383,706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84%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33%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60%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99年13,024仟元
100年-23,645仟元
101年-13,865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0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