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24 憶聲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2/08/12 發言時間 17:49:35
發言人 孫逸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515494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08/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8/12
2.公司名稱:憶聲電子(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董事會照案通過:
(1)本公司10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報告案。
(2)本公司向華南銀行申請融資額度。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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