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24 憶聲 公司提供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2/12/26 | 發言時間 | 18:04:48 | 發言人 | 彭亭玉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4515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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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代子公司首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簡易合併案債權人公告 | ||||
| 符合條款 | 第 | 4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2/12/26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2/12/26 2.公司名稱:首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憶聲電子持有首華100.00%股權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為有效整合資源運用及提昇營運競爭力,憶聲電子與首華於102年12月26日經雙 方董事會決議通過,由憶聲電子吸收合併首華,合併後憶聲電子為存續公司, 並暫訂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02年12月31日。 因憶聲電子持有首華全部已發行股份,故本合併並無換股比例或合併發行新股 之情事且無須出具獨立專家意見書。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有關本合併案未盡事宜,除合併契約另有規定外,擬授權雙方董事長全權處 理,並得依最新法令規定及行政指導而逕行辦理該等事宜。 (2)凡首華債權人如有異議,得依企併法第23條規定於期限內以書面方式提出, 逾期視為無異議。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