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24 憶聲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6/06 發言時間 16:53:45
發言人 彭亭玉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515494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6/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6/06
2.公司名稱: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董事會照案通過:
本公司投資「新加坡亞憶有限公司」股權案。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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